各系、中心:
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提交2019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,现就填报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高度重视
年度报告是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过去一年基本建设情况的反映,各部门应按照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》(教高厅〔2017〕2号)(见附件1)要求,高度重视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,认真填报,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。
二、填报要求
如实填写《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》、《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情况统计表》(见附件2、3),各项内容统计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。请于2020年1月8日前提交以上材料(纸质版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1号实训楼407室,电子版发送至sysx@aqvtc.edu.cn)。
联系电话:5283401
附件1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(教高厅〔2017〕2号.doc
附件2 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.docx
附件3 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情况统计表.docx
实验实训中心
2019年12月29日